近日,四川宜宾公安发布的一条关于一男子在自家鱼塘电鱼被罚的视频引发关注。
2月26日,@翠屏公安 发布情况通报,认定该起案件办理存在适用法律不当的问题,责成作出行政处罚的派出所予以纠正。目前,翠屏公安分局已撤销属地派出所对当事人廖某某的处罚决定,并将罚款全额退还。
(资料图片)
当事人廖某某向记者表示,对上述警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同时承诺以后不再电鱼。
据媒体报道,此前该男子在自家鱼塘电鱼并拍摄相关视频发布至网络,后被网友举报,宜宾警方介入后,对该男子的电鱼行为处以500元罚款并没收全部电捕工具。
针对警方的处罚,不少网友疑惑:为何在自家鱼塘电鱼也会被罚?对此,宜宾警方通过社交媒体平台留言回应:“禁止电鱼,自家鱼塘也不行。”另据警方发布的说明:该男子是非法使用电网被处罚。
官方回应:
存在适用法律不当的问题
已撤销处罚
四川省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2月26日通报,针对网友关注的“男子在自家鱼塘电鱼被处罚”事件,经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核查会审,认定该起案件办理存在适用法律不当的问题,责成作出行政处罚的派出所予以纠正。
目前,翠屏公安分局已撤销属地派出所对当事人廖某某的处罚决定,并将罚款全额退还。派出所负责人已向当事人当面道歉并取得谅解。市局已责成分局加强对派出所所裁行政案件的监督指导。
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与监督,我们将进一步开展全警执法规范化培训,筑牢执法公正、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提升基层民警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精准把握立法宗旨,收到更好执法效果。
来源:@翠屏公安、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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